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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小孩刚5个月,公司以我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为由将我辞退。按照公司规定只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工资。我在这个公司工作已经3年零2月,但是当初合同只签了两年。像这种情况我能否获得经济赔偿?又能赔偿多少呢?

合同纠纷
2009-12-05 16:51: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在哺乳期内公司辞退你违背了劳动法,你可以提出仲裁申请,另外,你们的合同签订了两年,剩余的一年零2个月没有签订合同,公司违法,应支付你应签订合同而没有签订时间的双倍工资,他们只按实际出勤日子计算工资是错误的。还有,他们应给予你经济赔偿金,满一年工龄的支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你是三年零2个月应支付四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他们拒绝给付,还得加罚50%的经济赔偿金。
  • 你公司以此理由解除合同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你可以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赔偿金的数额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2月,经济补偿应是3个半月的工资,那么赔偿金就是7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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