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几天我被人在自家门前和邻居吵了两句,他就拿起砖头朝我头部拍了三转,而后我找人去他家说理,我找的人进他家没说话就被那人砍了几刀(头部达到10厘米,两处。脸部虎口处一刀缝合1十几针,脸部疯了6针)我俩被法医分别鉴定为轻微伤和轻伤,依据法律我要求抓人合理吗,派出所把鉴定报到法制科,看了以后说看能调解吗,我想问要是不调解是否会对其人做判刑的处罚。谢谢

损害赔偿
2009-12-05 17:06: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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