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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5年参加工作05年6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协议第五条写到甲方将乙方的劳动档案转到乙方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解除劳动关系后我就向单位要档案,单位说当时没给我们办理档案,我咨询了很多部门都说单位这种做法不合理,知道今年7月份我有到单位去协商,单位才给我做了一个员工履历表放到了档案袋里,我要求单位管人事的同事和我一起去就业去一起去办理,还好让他和我一起去了,就业局的同事说你光拿个员工履历表有什么用,你们当时和员工签署的用工合同那,我们单位管人事的说没有。律师你说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09-12-05 07: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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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