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对方父母赠予我们一套房屋作为新房,但并没有办理赠予手续,我们共同在此居住了八年,并育有一子。双方感情出现裂痕,我想咨询一下,我个人没有其他住房,但有稳定的工作,对方没有,我想得到孩子的监护权,那套房子可否作为共有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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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屋是婚前赠予,对方父母并没有明确是赠与你们两个人的,根据法律规定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屋也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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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种情况,应该不是共有财产,因为对方父母没有明确说明房子是赠送给你们两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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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不大。必要可来电咨询。此回复仅供参考,若对你有帮助欢迎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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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