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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我个人的车委托给我公司招聘的司机去做首次保养(之前我已和车行联系好了,委托司机前去办理),结果司机直到下午下班(17:30)还没有回来,在此期间,我打电话到车行询问该车是否来进行保养,车行说这个号码的车没有到车行来做保养的记录,我又打电话给司机,司机的手机从下午2点一直关机,晚上6点,在此情况下,我就报了警,同时也于当天给**保险公司报了案,第二天保险公司也来做了详细笔录和勘察。现在已经有2个月了,经多次和保险公司联系,保险公司最近发来一份拒赔书,说人和车同时失踪不属赔偿范围,另外在保险公司传来的保险条例中描述,属于诈骗引起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现在关键是找到人车失踪的法律定义和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诈骗的依据,从我个人认为,我是将车交给我公司司机暂为保管,去帮我办理首次保养,但该司机在车开出去后产生盗切心理,从而将车盗走,因此希望律师您帮我仔细分析一下,谢谢!

婚姻家庭
2009-12-04 23:42: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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