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男友恋爱7年并同居过,后来他脚踏两只船,利用一女的伤害我导致我们分手,之后女的又到我单位谄害我损害我的名誉。请问可以向男方提出赔偿吗?以何理由提出?赔偿标准是多少?

婚姻家庭
2009-12-04 13:08: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