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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人,在石市的时候认识的他,他是井陉人,认识没多久他就说他欠银行钱,他是透支卡还款,一个月要还1000,他欠了10000多,我好多都没有打条。,就一张4000块的借据,按手印,签字了的,他是个坐过监狱的人,他威胁过我,分手后他把我的东西全部归为己有,我的摩托车,什么的,他根本没有还钱的能力,一天什么都不做,我不敢去石家庄找他,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说过很恐怖的话,什么用硫酸泼我之类的话,可是我现在真的很想让他吃点亏哦,他太可恶了,请问,我可以在外地把钱要回来吗?谢谢

刑事案件
2009-12-05 0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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