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今年7月买的房是6楼4号,我们那个单元是一梯4户,1、4号是套三 共6层上面有可上楼屋顶,2,3号是套二 共7层(6跃7层)屋面无楼梯上楼。据我所知我家楼上的屋面是没有产权的,属于我们104到604号6家人共享面积,我有做优先使用权,如果我要使用可告知物管或1-5楼每家给把钥匙,当初我向物管咨询时他们也是这样说的,而我们小区其他住户也是这样做的。
现在小区物管突然说我家楼上的屋面属于603所有,而且有产权,(据他们称603是开发商内部人员购买的)补充一下我们那个单元是单位买了赔给拆迁户的。经过我们向其他住户了解情况,说法和我上面所说的情况一致。随后我质问物管,他们又改口称房东与开发商协议约定我家楼上的使用权属于603号。
我想咨询下向我这种情况,这个屋面到底属于谁使用,或者说开发商有没有权利把我楼上的屋面卖给603,他们的协议是否有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