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男子,有一个女儿和一儿子,我和老婆已经分居10年,在此期间我自带儿子搬出我们的80型住房,家中存款分文没带,儿子(23岁)一直由我带,女儿(30岁)有智障跟母亲住,分居10年中,有6年我除了每月给女儿1000元抚养费外,还一直承担所有医药费用,儿子所有费用也都是我出,现在我想提出离婚,但女方还提出要我支付她一笔钱财肯离婚,请问律师遇到这种情况,这钱我是否该给,如果我起诉离婚,还是我带男孩,法院会如何判决各项费用和财产问题。是否女方在孩子成长期间就可以分文不出?而我借钱也得满足她的各项要求?

刑事案件
2009-12-04 19:32: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