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在三门峡黄河医院美容科做激光治疗胎记,医院当时承诺3到4次做好,但是经过8次治疗没有一点效果,现在医院同意退一半费用。请问医院的做法对吗?我能要求全额退费吗?依据是什么?如果和医院协商不成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要求一加一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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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承诺3到4次做好的协议,到消协投诉能一加一赔偿。
2.协商一定程度上就是讨价还价,医院的做法也说不上对不对。
3.支持李大律师观点,查查该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为你治疗的所谓医生有无相关资质。做医疗美容除了要求有一般的医师资格,还要求有本省卫生厅核发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证,开展业务也要相对应。否则就是广义上的非法行医。
4.协商不成,可申请卫生局等部门调解或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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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去看一下该医院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及为你治疗的所谓医生有无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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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