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们是山西公司,2006年北京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为我们一个项目融资,其实就是诈骗,100多万付给他公司了,所有文件也是他公司做的,因没有融到资金,我们报警,该公司把这个经办的经理推出来,被公安批捕、侦查,我们在等消息,公安也一直没有联系我们。最近我们到公安查询,公安说06年底就已侦查终结,移交到检察院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已经判了那个经理10年在服刑了。为此我们咨询:1、作为受害人我们报警,公安、检察院、法院在侦查、公诉、审判过程中根本不通知我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们的损失应该怎样追讨?2、100万元是他们公司收取的,至今分文不退还我们,仅让部门经理服刑是否合理?3、我们再到公安举报他们公司诈骗是否符合法律程序?4、公安已经明确表示不受理,让我们到法院以刑事附带民事提起诉讼,因为法院认定的犯罪人是个人,我们以他公司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符合法律程序吗?5、我们最近才从公安得到犯罪人被判刑的消息,现在对他公司提起诉讼是否超过了有效期? 山西*集团

其它综合
2009-12-04 15:14: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