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货运汽车被驾驶员在新光路出了车祸,致使对方一64岁老人当场死亡,死者头部压扁,我的保险是50万。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又该如何赔偿,对方请代理律师要求先行支付15万精神损失,头部整容等费用。合不合法。其余赔偿费用另算,现在死者在停尸房是580元一天,请问这个费用应该谁来承担,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天时间,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

交通事故
2009-12-06 14:17: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催促交警队出责任认定书,交警队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然后根据责任认定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是对方想要多少就要多少的。如果您的保险是50万元,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先行赔付
  • 精神损失主张一般在10万元以下,对方15万主张过高,停尸时间过长,最好还是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如果保险公司不参与处理,你过后向保险公司理赔会有障碍。
  • 建议你让对方到法院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因为你私下赔偿的话,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 可以咨询或者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 费用除丧葬费可先行支付外,可以暂缓。对不合理的要求,可不予理睬。我是常州律师,如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本律师。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