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工作是一名销售员,今年3月份从以前的公司离职了,1、2月份的提成大概有7000多元钱,但是之前有一笔06年的账款没有结清,其实在08年底就已经交给公司处理了,本人没有能力追回,但是离职后,公司又以此为借口压着我的提成,多次交涉,无果。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好解决吗?谢谢!
本来已经要求公司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回款问题,但是公司也没有理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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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应按约定发放提成,帐款未结清若非你过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也不能因此克扣你工资。
2、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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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及提成,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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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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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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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