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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肇源县取暖费怎样收取

民事相关
2009-12-03 10:35: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建筑面积收取(含税价格):
    (一)住宅:每采暖期26元/平方米。执行范围:住宅、福利院、房屋权属人自用车库等。
    (二)公建:每采暖期30元/平方米。执行范围:除住宅、商服以外的其它建筑等。
    (三)商服:每采暖期40元/平方米。执行范围:商业、饮食业、服务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维修行业的对外营业面积及经营性车库等(商服内的独立办公场所、独立仓储面积按公建标准执行)。公建、商服不再收取建筑超高部分的热费。
    以上价格中均包括:一级网运行维护费1.50元;二级网运行维护费1.50元;换热站运行维护费2.00元;三级网运行维护费1.00元(包括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的改造、维修费用)。
  • 按照房屋使用面积收取,取暖阳台也算在内。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到物价局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