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毕业后就到一家企业工作,由于合同到期,公司也提前1个月下发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我想问问:按照劳动法,公司是否应该给员工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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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1、2款规定的情形的,你可以提出与该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订立你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你自己也想终止合同或者你不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应当按照工作年限给你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年限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开始计算,即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你应当由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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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不知你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如果符合可以要求单位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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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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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员工应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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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补偿,有问题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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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