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在农村信用社为人担保,当时告诉我的借款人姓张、我就在担保栏上签了名,可今年借款人不还款,信用社起诉壮上的借款人却姓刘,我们去问姓刘的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也是受骗的签字的,当时姓张的告诉他是担保的,不知道怎么就成了借款人,我门问他钱被谁领走了,他说他肯定未拿,是姓张的领去了。在这种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我门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的话那该担保合同肯定有问你,您不必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从你的描述看法院一般不会采信你的说法,你的说法缺乏合理性,更没有证据可以证实。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证据的事实也就不是事实。
-
如果你说的有证可查,可能会对你利,你可以在当地委托一律师,查阅一下材料后,再决定怎么做。
-
担保合同无效。
-
若是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无效,但是你们要有证据证实。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