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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2000年8月18日结婚,同年9月14日买的我村的村证房,房产证上为男方姓名。2002年10月育有一女。由于男方家庭传宗接代观念极重还有一些家庭琐事导致家庭暴力,男方及其家人打我后,我曾到省三院做过检查,也曾不止一次地报过警,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男方于2009年2月10偷偷将夫妻共有财产4万余元及房产转移到其父亲名下后,要求我协议离婚。我是本村村民,于5月份拿到男方转移房产的证据后。于09年6月3号第一次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9月14日一审,10月25号下发判决书。由于男方怕我分割房产坚决不离,法院判不离。 现在我坚决离婚,我是应该上诉呢,还是应该选择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如果不上诉,是不是默认服从判决,就不能第二次起诉了呢。我是坚决离婚,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大吗?

婚姻家庭
2009-12-01 2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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