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有4个子女。2儿2女,并都已成家,并有1孙3外孙。如果说老人走后并未在遗嘱中有任何交代,那请问老人的房产将归谁所有?
如果老人有交代给某某一位,那其他子孙是不是就一点继承权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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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产全部属于老人的遗产,则法定继承人是子女,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女平分财产。有遗嘱的情况下就依照遗嘱处理,也就排斥了其他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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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属于平均继承,有遗嘱并且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可以指定一人继承,其他人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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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按照遗嘱办理。无遗嘱,其老人的全部子女继承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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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