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在河边玩,听到桥上传来女孩子的呼救声,仔细一看,原来是王某正在抓着一位女孩要求与其谈恋爱,女孩正是张某的妹妹。张某见状便与李某一起跑到桥上和王某扭打起来。王某见打不过张某与李某,便转身向桥头跑,张某与李某手拿砖块追赶王某,此时桥头走来三个人,张某见状大喊“截住他。”那三人便停下来站在原地观看。王某见状便翻身跳入河中,王某因不会游泳,在河中大声呼救,张某、李某与其他人只是在桥上围观并未施救。王某最终溺水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身上有轻微伤,死亡原因系溺水死亡。请问,张某与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或是不作为犯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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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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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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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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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