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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一个大排挡里吃饭时,跟旁边座子的三个人打架, 是他们先动手的,然后我被酒瓶打伤了头部,到医院缝了四针,他们其中一个面部肿的有点青色,还有肚子被脚踹的有点肿,还在医院躺着不出院。 这双方都有伤应该由谁来付医疗费呢? 还有他们还说我把他们其中一个人的手机摔坏了,要我赔,当时我忙着逃跑根本没见到什么手机,是他们编的,该怎么办好呢?

其它综合
2009-11-30 21:15: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