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想咨询一下,我嫂嫂今年20岁,10月9号的时候有一次肚子疼,到医院里去就疹,当时医生的诊断是急性肠炎,就开了相关的医物治疗。10月23号肚子又痛,转到另一家医院去治疗,这次医院的诊断时意外流产,也就是说由于前一次的错疹导致我嫂嫂意外流产。现在事情过去有一个多星期了,请问我是否可以找第一家医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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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你若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应及时处理;【3】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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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存之前医院的病历有关证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确定属医院存在误诤、错诊的,可要赔偿,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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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