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破产药厂两名女工,联系一人要卖掉厂里的变压器,大小总共20多台,因为搬运不方便,此人从村里找了11个村民,帮忙搬到废品回收站,并附有工钱,但是这11名村民并不知情,事后经人举报被抓,公安局立案,说是犯了盗窃罪和销赃罪,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成立,那这11个村民会怎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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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事实与法律规定,秦律师认为:两名女工以及购买者涉嫌犯罪,如果搬运者不知情,不构成犯罪。
可以及时联系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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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名女工和联系的“购买人”涉嫌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果11个村民不知情,构不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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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11位村民不知情,那他们就不构成犯罪。如果非要定罪那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联系相关律师介入,毕定法律意识要比你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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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为不知情,不构成犯罪。女工属于盗窃罪,不能认定为销赃罪,因为女工盗窃又变卖赃物,仍然属于盗窃罪。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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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述,11名村民并不知情,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责任;两名女工涉嫌盗窃罪,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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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和销赃罪必须是主观上故意,如11位村民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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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