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父母在自己的承包地上拿卖地的钱用于修建全家人居住的房子约40平方米。因子女太多,居住房子有限,加之长女面临结婚,故老人暂将房子借其结婚之用。到了90年代,长女擅自将全家人的房子以自己的名义办了房产证。近年来,长女越发对父母不孝,而且长女在全家人的大力支持下,在闹市区已修建有了约400平方米的楼房,但其自认为老人的房产已办在了自己名下,更理直气壮地说死都不归还老人的房产。甚而还怂恿其丈夫、子女打伤了父母。至今长女还霸占着老人的房产,而把自己的房子用于出租。而父母看过70,还每月靠国家低保过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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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回房产,另可以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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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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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