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在一起已经近8年了,孩子也快4岁了。现在他翻脸不认帐了,孩子也不认了。我能否告他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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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虽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
你们的具体情况你没有表述清楚,以上你可以参考、判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明知他有配偶,你可以刑法规定重婚罪刑事自诉到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其民事赔偿。(刑法规定,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明知他有配偶,你也同时构成重婚罪,但是你的情节要比他轻,一般考虑孩子尚小,给予缓刑或免除刑罚。有一点可以肯定,对方依法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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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以夫妻名义就不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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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
你的情况说的不是很明确,你可以参照上述法律规定。不过要注意,你明知他有配偶,仍与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你也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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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