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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0岁,2004年双方贷款购买房屋一套,06年时他借款20万说进行海水养殖,以后就没怎么回家,也没有为家里添置任何东西,从2007年3月丈夫一直没有回家,也没有联系方式,多方打听也没有消息,这两年家中全部开支,子女抚养都我在支付,现在我在韩国,想和丈夫办理离婚,想知道该怎么办,在那里提起诉讼,本人是否可以不用回来,还有孩子都以成年,家中财产该怎么样处理,他借款的这部分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婚姻家庭
2008-12-27 15: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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