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0岁,2004年双方贷款购买房屋一套,06年时他借款20万说进行海水养殖,以后就没怎么回家,也没有为家里添置任何东西,从2007年3月丈夫一直没有回家,也没有联系方式,多方打听也没有消息,这两年家中全部开支,子女抚养都我在支付,现在我在韩国,想和丈夫办理离婚,想知道该怎么办,在那里提起诉讼,本人是否可以不用回来,还有孩子都以成年,家中财产该怎么样处理,他借款的这部分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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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在中国提起诉讼。
必须得证明他的这笔借款属于他个人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就不需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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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代理你办理离婚和财产分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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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比较复杂。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建议与律师取得联系由律师代理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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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当事人需要出面。当然对方失踪的话则可以不出庭。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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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