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今年70岁多,外公已去世,有3个儿子3个女儿,均成家有子女。但是外婆的生活赡养费,几个儿子存在的各自的小算盘,都没有好好支付,导致我外婆生活十分艰苦,在加上年老体弱多病,几乎是身无分文。
我妈妈想接我外婆来住,但当地又没有这样的风俗,以及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能会使我外婆更加难堪。另外怕我外婆再生病(医药费问题)和去世(善后事宜),很难解决。
我现在想接外婆到我家(我和我父母住在一起),不知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会使麻烦减到最小? 如公证的话,要如何公证法?
-
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直接接过来就好了。
-
咨询公证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