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案以采拿重新诉讼、现对法院驳回引用法规和其它问题咨询如下。1、法院有什么理由不采拿原告提出的标的金额、一定要预规交评估费给双方当事人增大损失?2、有乱收费行为、在第一次提交诉状时主办法官要求交200元钱,当事人问是干什么用的?主办法官说去问庭长、结果是办案金费、只收费不开票据。3、诉讼费标准是多少?如何计算?是否全国统一?

民事相关
2009-11-29 18:46: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