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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0日, 我厂一名员工骑电动车上班的途中被一摩托车撞伤,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之内呢,我厂需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09-11-30 08:34:3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给该职工投保了工伤保险,依法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如果单位没有给该职工投保,应当由单位支付。同时该职工还有权向摩托车方,依据责任认定比例主张赔偿。
  • 属于工伤,如单位有工商登记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未进行工商登记可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诉。
  •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给该职工投保了工伤保险,依法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如果单位没有给该职工投保,应当由单位支付。同时该职工还有权向摩托车方,依据责任认定比例主张赔偿。
  • 你好,是工伤。如果投保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否则,就得由单位支付。
    该员工还可以另外要求肇事方赔偿。
    欢迎致电咨询。
  • 属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赔偿的内容与交通事故的不一样。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
  • 属工伤,建议以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如未缴纳社会保险,应当由单位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详情请电话联系。
  • 你好:
    根据你的陈述,属于工伤。
    如果单位给该职工投保了工伤保险,依法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
    如果单位没有给该职工投保,应当由单位支付。
    同时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你厂这名员工可向摩托车一方请求相应赔偿。
  • 属工伤,建议以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如未缴纳社会保险,应当由单位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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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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