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在2005年12月份~因脑出血而失去劳动能力,至今与再婚妻子在一起居住。可我刚刚得知他在1年多前已经将房产作了更名给其再婚妻子
我的情况是父母在我6岁时离异而将我判给了爸爸~~所以,至今我的户口与爸爸的户口在一起~从小到大,我妈妈对我一直履行养护和教育义务~但也一直与爸爸共同生活,不定期的也会与妈妈共同生活,从高中开始我的升学和工作以及重大疾病(我做过心脏手术)都是我妈妈承担~我就跟我妈妈在一起生活~。~工作后~,我每个月都看望爸爸~~给他买水果、食品、带他理发和洗澡~~而且还不定月他钱财200元!年节给钱财200~~500元不等。
可是今天,我得知,他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竟将房子更名给了现在的妻子(他们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情况不明。)
该房产的状况是~该房产是我父亲的个人财产,是他们的婚前财产。(如果他们登记了!)
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父亲现在还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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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自己的房子,有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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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你父亲同意更名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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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