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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网友骗取了一女网友几张裸照,然后以生意失败为由向女方借一万块钱,女方汇款后,保留了汇款凭证,但是男方威胁的话是通过短信联系的,短信没能保留在手机里,女方只是以文本的方式记录在了电脑里,一个月后,男方又发邮件说要2万块,如不给就把照片发往女的单位,内容如下:“我不是来威胁你,我也不想那么做,可是我现在真的要做些事情,缺少2万块钱。我保证即使今年还不上你钱,明年3月加上次的也一定还你,之后保证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东西一并还你,我向老天爷保证,说这些真是真的,从此我们谁都不认识。请相信我一次 我也不想东西到时满单位都是。”女方拒绝后,男的发邮件:“事情只能这样解决了!都是没办法的事,大家都不希望搞的两败俱伤,钱身外之物。也就是你几个月的工资罢了。12月10号之前我必须得到。否则到时候东西满天飞就别怪我了。”请问这算不算敲诈勒索的证据?能凭这个立案吗?如果男方真的公布了照片是否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人格尊严
2009-11-29 22:35: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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