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是这样的,我姐夫的妈妈今天50左右,有胃病,这两年大大小小医院奔过十几家,医院都没有一致的确诊,在永兴中医院检查说是胃斑烂。由于医院的一个医生跟我姐夫家有亲属关系,所以对医院表示信任,医院决定给病人实行对胃的溃烂部分做切除手术,谁料医院的医生居然几乎把整个胃切完,病人危在旦夕……病人的家属都是农村人无权无势,法律知识也甚少,希望律师能给点帮助,作为病人家属此时应该怎样做?
盼速回复。
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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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你若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应及时处理;【3】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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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溃烂未必要手术切除的,本例主要得结合相关的胃镜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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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向当地卫生局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确定为医院存在过错,需由医院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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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病做胃切除术,一般都是大部以上。不能以切多少来判定是否错误,关键是病情的需要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建议你请专业律师介入,在全面分析病历后再提出相应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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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