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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朋友在坐公共汽车时由于人多,站在车门口的那个人用膝盖顶了我朋友一下也没支声,还用不满意的眼光看着他 然后我朋友与他发生口角后,打了他,但双方没有受伤,后被人报警带到公交分局,警察询问了双方后,也没调解,就把我朋友给行政拘留了.朋友觉得双方也都没有受伤,调解一下罚点钱就完事了,没想到处罚到拘留,朋友觉得处罚是不有点重了?一般向这类事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不调解一下就可为啥处罚这重?谢谢

损害赔偿
2009-11-28 18:31:3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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