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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到秦皇岛市**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肾肾盂肿瘤,2009年5月15日做左肾及输尿管和膀胱组织袖状切除手术。术后没有发现肿瘤,病理报告是单一的肾盂肾炎,随后被诊断为肾盂肾炎、肾梗死。随后做医疗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 鉴定结果“分析意见”模糊不清、成因不清、且自相矛盾理由如下: 1、医方无违反理疗法律、法规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事实,术前检查全面,导致误诊原因系患者病情表现特殊。(我只想简单说首先导致误诊怎么能怪病人,说病人病情特殊,病情特殊就可以误诊吗?毕竟是到医院来看病,再说不管你经过什么样的检查你误诊就是因为你的医疗技术水平有限才造成误诊的,怎么能怪病人得的病不好) 2、医方术前、术中与患者和家属对其病情的告知及沟通欠缺。(各项检查后被院方被告知说我母亲被确诊为左肾盂肿瘤,说肾盂肿瘤95%以上都是恶性的,到哪里也是得切除。但是你切除后却没发现任何肿物,只不过是肾盂的凝血块却被你们当作肿瘤来治疗,连良性的都不是让人怎么信服理解?鉴定书说是特殊的肾盂肾炎。难道病人病情特殊就可以误诊吗)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09-11-28 16:54: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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