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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3日妻子李*因怀孕感到身体不适,便去获嘉县*医院就诊,一位名叫冯* 的医师接待了我们,并做了B超、心电图、血象等检查,检查后告知我们一切正常,开出了足月待产诊断证明,要求我们住院,输药催生,输药一天后没有任何感觉,医生让其继续用药,直到第三天仍没有任何反应,我们很担心,去问医生,医生在没有用任何仪器检查只是用手摸摸的情况下,便告诉我们让做剖宫产,我们为了母子平安,便同意了。剖宫生育后,孩子因体弱生命垂危被送进暖箱内,后因情况严重转到新乡市*医院急救,新乡市*医院接收检查后,告知我们孩子属于早产儿,新乡市*医院竭力抢救,但孩子仍因早产抢救无效而死亡,给我们身体上和精神上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09-11-27 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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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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