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30岁无工作,去年出车祸,已出院不时伴有癫痫,发病时不能自理,需有人看护(一直由我母亲看护)。今年8月份经鉴定,评定4级伤残,获各项赔偿合计约27万多。我现在有已下几点疑问:1>现在我妹夫把赔偿所得款都已存在自己名下,请问这笔钱是不是应该存我妹的名字。听别的律师说赔偿款一年内不能改在我妹的名字下,如果我妹夫说把钱借出去了或炒股赔了,再或者说挥霍没有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2>如果将来我妹有不测(死亡)我们家人将来该怎么办。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们现在怀疑我妹夫有转移财产的嫌疑)。3>如果我妹留下遗嘱,把她的赔偿款分两部分,孩子一半,我父母一半。这样的遗嘱有效吗?应该怎样写?需要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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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赔偿款存在谁名下不重要的,这笔赔偿款应该是你妹夫代理你妹妹领取的,该笔赔偿款虽然存在你妹夫的名下,但有法院的法律文书可以证明该笔赔偿款是你妹妹的,依你所述的情形,现在你妹夫应该是你妹妹的护理人,你们可以要求你妹夫将家庭支出情况做记录,以便你妹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
一但你妹妹有不测,如果你妹妹留下遗嘱就按遗嘱继承,在她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你妹妹的继承人(包括她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她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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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笔钱应当是你妹的个人财产
3、你妹可以立遗嘱处理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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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赔偿金是给付你妹妹的,属于你妹妹的个人财产2、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分配3、这样的遗嘱有效,也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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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