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事先提前一月知会本人后,关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问题请教一下:
A。最近一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料水平(假定是1130元)3倍时,按3倍计算*2年给于补偿对吗?
B。最近一年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料水平(假定是1130元)时,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假定1130元)计算*2年给于补偿?
C。最近一年平均工资处于当地平均工资料水平及(假定是1130元)3倍时,按实际工资额度(假定1130元)计算*2年给于补偿?
请问,以上说明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