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王,张,周三人合伙成立公司租赁我公司场地进行生产经营,租期三年,当经营至六个月时,因亏损三人产生矛盾而散伙,欠下我公司租费十几万元,一月后,张,周二人将我公司法人的私车抢走,报案后,公安调查后给予答复:属经济纠纷不予立案.请问:公安局的答复是否正确?

损害赔偿
2009-11-27 19:39: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