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公公出资38万以老公名义买了一套房子,暗揭20万。2007年我们结婚,2008年5月老公我各10万还清了贷款。2008年老公在我生小孩期间外遇,2009年被我发现。2009年11月老公将房产证转到我的名下,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我能分割这套房子的多少?这套房子现价160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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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转到了你名下,但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你有证据证明他有外遇,可以多分,但具体多分多少由法院酌定,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离婚案件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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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您叙述,该套房子很有可能算作双方的共同财产,由您两位共同分配,您还有可能多得一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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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并且对方有过错,你可以主张多分,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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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房产份额,没有约定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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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分。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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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你丈夫存在过错,你可以主张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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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套房子已经变成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要求分割一半。但因你老公有外遇,你可要求多分房产。最好请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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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特别约定的话,这套房子应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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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外遇,你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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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