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居住在景德镇市皇冠小区5栋A单元503房的业主,由于603房业主从2009年5月29日把房出租给神憩足道会馆洗脚城的员工居住后就无法让我过上安宁的生活; 原因是一套房有42张床,现已住了30多名员工,这些员工每天都是从晚上11点到3点左右下班,半夜她们在房内的活动脚步声及大声说话和掉东西在地的噪声吵得无法让人入睡、加上厨房和卫生间长期漏脏水下来(抽油烟机已经4次进脏水)、按装的空调不合格造成空调水一天到晚打在雨逢上发出让人无法忍受的噪音,本人已经不少于30多次去该洗脚城找领导投诉这些问题,他们一直是应付和拖延时间,根本没有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找房东房主说他也没办法(房主现居住在广州中山),找现有的物业也无法解决。由于他们的不负责任这五个月来已经给我造成了生活物质和精神上无法弥补的伤害和因扰;噪音騷扰对我的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 这种情况我应该和谁打官司呢?如果我切断603房的水源(目的是想引起房主的关注以及赔偿损失),承租方洗脚城有权告我吗?

民事相关
2009-11-26 16:35: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