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我哥借出去的,借钱的人是他同学在苏州开了个烧鸡公,借了我哥三万元,后来店里生意不好关门了,我哥跟他要钱几次都以没钱为借口,再后来这个人就被抓进去了,也不知道判了几年,也联系不上了,现在借据在我手里,不过借据写的比较简单,只写了借到XX人民币三万元正 ,XX 2007.9.15还有这个人的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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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犯罪不影响其承担债务的承担,你仍可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还钱,并可申请财产保全;
2、但鉴于特殊情况,建议你还可与其亲属协商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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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哥到法院起诉欠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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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还款期限,这倒是好事,不然还涉及诉讼时效,非起诉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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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虽然他被抓,但是不影响你的诉权。另外可以和家属联系看是否可以替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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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