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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30日公安局因中考作弊,扣留了我的两部手机,直至今日未作任何处理(除了6月29日录过口供外)。作弊的学生已在中考分数中计0分处理。公安局给开的扣留清单上只有我自己的签字和手印,没有公安局经手人签字,也没盖章。并且清单上打印的是“暂扣”。 我就是想问一下我的手机应该什么时候归还?我也不敢去要,怕去问了,又把案子重新提起来。谢谢您了!

刑事案件
2009-11-25 20:04: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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