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叔叔是名司机,在今年10月份出车的时候,在饭店吃饭的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头部被人用凳子打了16公分左右的口子,缝了大概14针.发生口角的主要责任在对方,当时有很多人在场可以做证.现在我叔叔伤口基本愈合,可是常常头疼,所以我想请教我叔叔的这种情况可以定为几级伤,由于我叔叔从事的司机特殊行业,如果经常头痛,以后可能不能在开车了.请帮帮我!我不知道这个怎么解决

损害赔偿
2008-12-25 21:50: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