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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33岁,女30岁、患有精神分裂症。双方结婚4年,生有一女3岁多。 3岁以前由外婆带,男的未尽做父亲及做丈夫的责任,未曾出一分钱,全由外婆家人负担。 女的曾经打过一次胎,由女方妹妹及医生陪同赴远地做人工流产,男方未露面及未出一分钱,其中最长间隔1.5年男女双方未在一起生活过. 年初由于女的精神病发作,经常恶打自己的女儿。外婆实在招架不住,把小孩送到男的家里了。截止送还日期,男的都从未尽过做丈夫的责任。 近几个月,外婆为女儿的病花费了数千元,女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从这时起,男的经常来骚扰女的,恶言恶语、甚至动手打岳母。岳母不肯男方带走女的(原因是男的好吃懒做,连自己都吃低保,脾气暴躁,女的精神病一发做就送给女方的娘家,病情发作期间从不露面,一控制住马上又来骚扰) 今天已经记不住是第几次男方来岳母家胡闹,还把自己的女儿带过来交给外婆带,说如果带不好,扬言会炸掉岳母的房子,岳母实在是受不了,精神差点崩溃. 今年就母女两人在家,其他的家人都在外地打工。

婚姻家庭
2009-11-24 23:31: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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