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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去年成立的专门生产出口塑料制品的外资公司,因为有国外一个客户的大订单,我们根据订单的需要,在上海订购了一套60万元的设备,如果可以按时完成订单,保守估计可以把购买这套设备的钱赚回来。开始因为设备的模具出现差错,一直到去年的10月份,机器厂家二次派技术员来调试,结果调试不顺利,回来机器厂家又派一个技术专家来调试,还是一样没有解决问题,最后由调试技术员给我们书面写了一份机器出现的问题,由我们传真到他们公司,结果长达一年机器生产厂家都没有给我们答复(这一年期间我们曾给他们发过几次传真和打电话,结果一直没有得到答复)。回来经过我们公司研究决定要求把机器退会厂家,他们答复:因为机器在我公司存放和使用一年多,按照他们公司的计算最多可以退给我们2.4万元。就上述情况,请各位法律高人给个建议。谢谢!!!

合同纠纷
2009-11-26 00:04: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机器厂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你公司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设备,通过机器厂家先后三次派员调试,均没有达到正常要求,且已经严重导致你公司无法履行对外的产品销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机器厂家已构成违约,同时也给你公司造成相关损失。你公司通过多次传真和电话联系机器厂家,但是对方置之不理,你公司主张退货时,对方答复:因为机器在你公司存放和使用一年多,按照他们公司的计算最多可以退给你们2.4万元。该答复没有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我建议你公司应当在保留现有的证据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派员调试的相关证据、电话录音叙述整个经过、你公司遭受的损失等,以备诉讼解决。如果诉讼,应当在主张解除合同互相返还的基础上,根据证据情况考虑对方进行赔偿相关损失。
  • \"长达一年机器生产厂家都没有给我们答复(这一年期间我们曾给他们发过几次传真和打电话,结果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是否有证据?购置合同是如何约定?建议你聘请产品质量专业律师帮助。
  •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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