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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在2006年结婚,07年育有一子,因性格等诸多原因,想提出离婚,在07的时候,他父母的一套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房产证上我是共有人,如果我提出离婚,我是否能分到房产?

刑事案件
2009-11-24 23:04: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他父母的房子已经过户给他和你,所以离婚时你能分到房产;结婚前父母给你的房子,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他无权分割。
  • 只要房产证上你是共有人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 只要房产证上你是共有人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 可以分到的
  • 1、关于第一套房产,即使房产证上你不是共有人,也可要求分割,此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关于第二套房产,虽然是你父母赠与你的,但如房产证登记的时间在结婚之后,仍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
  • 前一套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分一半份额。你婚前父母给你的房子属于你个人,他无权分。
  • 你是共有人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你的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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