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遇红绿灯.等灯过程中,一辆小车追我车尾后逃逸.等我反应过后该车已距离百米左右。无法看清车牌.于是驱车追赶,追上该车后打开车窗喊停该车。谁知该车不但不停.反而向我车撞来.逼停我车后继续逃逸.我再度追赶上去.在高明大桥下桥处红绿灯.当时正是红灯.逃逸车辆在我车右前方.我在该车左后方.逃逸车辆见前方红灯无法穿越.于是急转左企图绕过等灯车辆逆行逃跑.我部车刹车不及.右车头撞到该车左后侧.该车失控车头撞到一部在我左侧车道顺行的黑色小车.车尾掉了180度.再撞向前方等灯的一部大货车.此次事故无人伤亡..对方车上有三名乘客.也举证该车司机
对方车主酒精测试为197.9MG/DL.
现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竟然有三份事故认定书.
第一份红绿灯对方车追尾逃逸.醉酒驾车.全责
第二份追赶过程无法认定.无法认定责任
第三份说我高明大桥下桥后违反交通规则.判我全责.
1.定责是否合理?
2.为何有三份定责书?
3.第三份对方属于逃逸过程.违反交通规则左转逆行.醉酒驾车.为何无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