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已经有大半年了,一直以来没有签定合同,我已辞职一星期多了,但老板就是不放人,还不给工资,恐吓我说走就试试看,我到劳动局反映却不受理,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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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即可走人,如果非法拘禁,可以报警解决,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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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扣我的水电费,一天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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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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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委托律师代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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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并要求承担赔偿.
具体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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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