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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七年,有两男孩子,一个五岁,一个刚三个月。 2:离婚前提:1:感情不合 2:发现丈夫有了外遇(丈夫在怀孕第二个小孩子期间,与自己店里员工在自己店里被发现~~~) 3:财产:结婚后有一个百货店,注册是丈夫名字,市值至少50W,欠外债(丈夫爸爸妈妈的)30W左右,打欠条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 4:三房二厅的房子是房产证上是丈夫爸爸的名字。(以前家人商量好说是丈夫和丈夫弟弟同时可以享受使用房子各一半的权利,但没有相关法律证据) 现在离婚:争取第才三个月大的孩子的抚养权,和其它一切费用(孩子的抚养费,读书费,等相关财产分割) 谢谢!

婚姻家庭
2009-11-24 13:05:5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收集对方有外遇证据,要求多分财产,3个月的孩子,一般随母抚养,建议请律师协助你操作,争取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 是否有其有外遇的证据?3个月大的孩子抚养权基本会判给女方
  • 可以以男方有第三者起诉离婚,按照法律规定,两岁以下的小孩基本上判给母亲,你可以分得夫妻期间共同财产的一半,并索要小孩抚养费。
  • 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要求赔偿。商店属于共同财产,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可分割。住房不是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三个月大的小孩一般判给女方。
  • 可争取到3岁孩子的抚养权,财产怎么分要搜集证据。可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因小孩年幼,随女方抚养可能性较大;对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多分(男方有过错的情形下);宜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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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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