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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国有企业单位工作25年,工作中从无劣迹,也无工作不能胜任情况。企业上层需要裁员,通过竞聘、业务知识考试和民主选举决定要求我待岗3个月,3月之后再与目前在岗人员竞聘……竞聘不通过要对我解聘。我阅读了劳动法相关条款,感觉我并不构成解聘条件。请问我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如无受侵害,我可以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谢谢

合同纠纷
2009-11-23 1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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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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