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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外资占股百分之50,中方一法人股百分之40与一自然人股百分之10,现在中方要求法人股百分之40与另一自然人股百分之10合并,这样就变成外资百分之50,中资也成了百分之50,是否合于法律规定?谢谢赐于回答! 黄通材 09年11月21日

公司企业
2009-11-27 13:49: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回复如下:
    首先,持股比列都为50%股东间的制衡作用很难达到;
    其次,中方自然人股转让需要遵守股东间股份转让的规则;
    鉴于股份转让涉及到公司的治理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考虑,建议最好咨询专业人士对此做策划。
    满意采纳。
  • 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相同持股会导致意见不一致时无法做出决议。
  • 需要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
  • 合乎法律规定.中方间的两股东之间要发生股权转让,自然人股东就退出公司.公司剩两个股东的情况下,董事会的一些重大事项的表决机制就要设好,否则难以形成决议,影响公司经营.这些事情还是请法律顾问来做为好.
  • 适当变通为宜,详询律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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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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